光线传媒(300251) -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重大经营及 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 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 第三条 董事会、总经理、相关职能部门及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应严格遵守 《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本制度中关于重 大经营与投资决策及管理的各项规定,科学、合理地决策和实施公司有关重大经营 与投资事宜。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四条 依据本制度进行的重大经营事项包括: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 外); 1 (一)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重大合同; (二)执行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制定的经营计划事项; (三)其他重大经营事项。 第五条 依据本制度进行的重大投资事项包括: (一)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