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传媒(300251) - 总经理工作细则
光线传媒光线传媒(SZ:300251)2025-12-09 20:18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经理人员的 工作行为,保障其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四条 公司经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勤 勉、谨慎地履行职责。 经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 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经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 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履行《公司章程》规定 的职权,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的职权范围为: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第二条 经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