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乐德(30129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富乐德富乐德(SZ:301297)2025-12-09 20:18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更好地维护中小股 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