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乐德(30129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富乐德富乐德(SZ:301297)2025-12-09 20:18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一个月内解聘[10]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2]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议通过聘任或解聘[10] 任职资格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交易所谴责批评不得担任[5] 工作要求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4] - 聘任签保密协议,离任接受审查移交事项[12] 其他 -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21] - 细则经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订解释[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