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乐德(301297)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1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二)购买原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