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乐德(301297)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确 保控股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维护上市公司总体形象、保护投资者利 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系指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 司系指公司依法设立或收购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 司与非公司制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的公司。 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股比例超过 50%,或虽然未超过 50%,但派出董事占 其董事会半数以上席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参股公司是指公司持股比例未达到 50%且不具备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的参股公司,参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第四条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 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及股权处置等股东 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