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乐德(30129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富乐德富乐德(SZ:301297)2025-12-09 20:18

审计部门设置与职责 - 公司设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受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指导,对审计委员会负责[4]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超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且任召集人[4]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问题[6]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7] - 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及大额资金往来并提交报告[8] - 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0] 审计工作程序与范围 - 内部审计程序包括制定计划、组成小组等步骤[10] - 内部控制审查评价范围含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制度[11] - 重点检查评估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相关内控[12] 缺陷处理与报告 - 对内控缺陷督促整改并后续审查[12] - 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必要时向深交所报告披露[13] 特定事项审计 - 重要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每季度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13][14][15] - 业绩快报披露前进行审计[16] 报告出具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根据报告出具年度内控自评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18][19] - 视情况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非无保留结论董事会做专项说明[19] - 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自评和审计报告[20] 其他 -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审人员工作[22] - 制度由审计专门委员会解释,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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