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键股份(301383)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天键股份天键股份(SZ:301383)2025-12-09 21:03

董事选举制度 - 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特定情况应实行[3]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选票数等于所持股票数乘以有权选出的董事人数[2] - 全部提案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时进行差额选举[4] 投票规则 - 股东所投候选人数不能超应选人数,累计投出票数不得超总表决票数[7]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开投票[8] 当选规则 - 等额选举时,候选人获票超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当选[11] - 差额选举候选人获票超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且人数符合要求当选[12] - 差额选举获超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数排序当选[13] - 每位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