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键股份(301383)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天键股份天键股份(SZ:301383)2025-12-09 21:03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获批发行2906万股,6月9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16327.32万元,股份总数16327.32万股,每股面值1元[9][21] 股东与股权 - 冯砚儒等为发起人,冯砚儒认购2904.40万股占比34.1694%等[20]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29][3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0] 公司治理 - 为公司利益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1] 会议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6]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1]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0] - 董事会成员中应包括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08]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13]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批[12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2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2] - 公司在净利润和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168] - 单一年度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69] 公司变更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9] - 减少注册资本需在股东会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公告[19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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