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键股份(301383)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资金占用管理 - 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方式[3] 关联方管理 - 制作并留存关联方详细清单,变更时及时修改备案[5] 资金提供规定 - 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不得违规向关联方提供资金[6] 关联交易审批 - 关联交易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签订协议并按协议支付资金[7][8] 资金审查与检查 - 财务部门支付资金时审查关联方及资金用途[9] - 财务和审计部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10] 闲置资产使用 - 闲置资产给关联方使用需履行审批程序并收取费用[10] 情况汇总 - 按月编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关联交易情况汇总表[10] 资金占用偿还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可申请司法冻结股份并多种方式偿还[13] 报备与股东会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等有权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备并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相关股东需持股10%以上[14] 抵债条件控制 - 严格控制“以股抵债”或“以资抵债”实施条件[14] 清欠方案 - 发生资金占用情形,依法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公告[15][16] 签字确认 - 公司董事长等对资金占用和关联交易情况汇总表签字确认[16] 责任追究 - 董事等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18] - 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18]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造成不良影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18] - 违规占用资金等给投资者造成损失,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18] 办法执行 - 办法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0] 办法生效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