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由董事会召集[4][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4][6] - 六种情形下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如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6] 事项审议 - 八种对外担保事项需股东会审议批准,如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9][10] - 五种交易事项需股东会审议,如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上[11][12] - 三种提供财务资助情形需股东会审议,如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 70%[14][15] 会议召集主持 - 董事会不能履行召集职责时,审计委员会应及时召集和主持,否则连续九十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17]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9][20] 股东提案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书面提出临时提案[23] 会议通知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24] -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公告通知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4] 时间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25] 会议变更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二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7]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2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29]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39] 特殊事项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41] - 提案涉及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除需出席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还需出席会议的非董高和非持股 5%以上股东的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2] 投票制度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2] - 特定情形应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选票数等于所持股票数乘以有权选出的董事人数[45][46]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决议需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以上(特别决议为 2/3 以上)通过[44] 表决规定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47] - 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当场公布并载入会议记录[48]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50] 董事就任 - 股东会通过有关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就任时间为股东会会议结束之日[50] 特别提示 - 提案未获通过或本次股东会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50]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1] 决议效力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51] - 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等违反规定,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51] 规则执行 - 本议事规则未明确事项或与规定不一致,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执行[54]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并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54] 规则解释 - 本议事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54]
天键股份(30138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