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00291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指非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 "高管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 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的制定及执 行;负责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评方案的制定及执行。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 高管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应当受本工作细则的约束。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 1 — 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