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0029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佛燃能源佛燃能源(SZ:002911)2025-12-10 16:16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 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 司股份。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 1 —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 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