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0029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佛燃能源佛燃能源(SZ:002911)2025-12-10 16:16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及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不超25%,不超1000股可全转[9] - 上市交易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3] 可转让股份计算 - 以前一年末持股总数为基数,未转股份计入次年[10] - 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11]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14]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14] 减持计划规定 - 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区间不超3个月[16] - 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应在规定时间报告公告[16] 信息管理与披露 - 董秘管理身份及持股数据,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15] - 股份变动应二日内报告公司并公告相关内容[18]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0] - 严重时证券监管和公司处罚[20] 制度相关 - 由董事会解释修改,审议通过生效[23]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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