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002911) -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佛燃能源佛燃能源(SZ:002911)2025-12-10 16:16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管理运行机制,提高公司风险预防和控制能力, 保障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的 总体风险管理进行监督,并将之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以确保公司能够对 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联的各种风险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向董事会报告,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由不少于(包含)三名董事组成,风险管 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 委员任期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