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00291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业 务规则和《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 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 间的指定联络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 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 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