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鸿高科(605008)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股东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 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特制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 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 年 12 月 1 | 股东会须知 3 | | --- | | 股东会会议议程 5 | | 议案一: 7 |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 | | 议案二: 8 | |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8 |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 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