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600518)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2025年12月)
康美药业康美药业(SH:600518)2025-12-10 16:30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适用于如下机构和人员: 以上机构和人员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