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600518)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 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加大对年报信 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 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因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发生重大差错、 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 大差异以及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为重大差错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子公司及 分公司的负责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与年报 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年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