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600518)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薪酬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方案与构成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4]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奖金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6] - 绩效奖金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奖金总额的50%[7] - 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岗位津贴,按月度发放[8] 绩效评价与管理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可委托第三方开展[10] - 公司因财务造假追溯重述时,重新考核并追回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超额发放部分[10]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收入并追回已支付部分[11] 信息披露与制度生效 - 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职、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情况并披露[11]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和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