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600518)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第一条 为制定适合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的长远 战略规划,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建立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 和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对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二章 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建议召集人由公 司董事长兼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期限与同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一致。召集人 任届期满,连选可以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