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600518)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康美药业康美药业(SH:600518)2025-12-10 16:31

制度制定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工作并保护投资者权益[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21] 管理原则与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2]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4][7] 工作开展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5]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并由专人负责[5] 会议安排 - 特定情形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9]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1]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2]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相应素质和技能[13] 档案管理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3][14] 调研接待 - 接受调研应妥善开展接待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17] - 控股股东等接受调研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原则上董秘全程参加[17]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需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7] - 形成书面调研记录,人员和董秘签字确认[18] - 具备条件可对调研过程录音录像[18] 信息管理 - 建立事后核实程序,明确信息泄露应对措施[18] - 发现研究报告等文件错误应要求改正,涉及未公开信息应报告公告[18] - 接受新闻媒体等调研采访参照规定执行[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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