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600518)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及召集人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6] 决策支持 - 公司人力资源部为委员会决策提供财务指标等资料[9] 考核流程 - 先述职和自我评价,再绩效评价,最后报董事会审议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10] 会议规则 - 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不能出席可委托,提前三日通知并提供资料[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通过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2][13]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