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600518)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康美药业康美药业(SH:600518)2025-12-10 16:3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董事长的职责与权限,规范董事长的履职行为,充分发挥董事长在重大经营 决策中的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长一名,可设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三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 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 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四条 董事长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 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实践和弘扬公司的文化。 第二章 董事长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