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鸿高科(60500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合法合规性、稳定性和连 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 等离职情形。 1 (一)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要求; (二) 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 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 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