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鸿高科(60500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是指经股东会 审议通过的投资项目,包括在履行应当履行的程序后调整、变更的投资项目。募 投项目发生调整、变更的,闲置、节余的统计口径均按调整、变更后的募投项目 的金额计算,但调整、变更该募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