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控股份(00207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制定)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 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 内披露有关情况。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 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