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控股份(00207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软控股份软控股份(SZ:002073)2025-12-10 17: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7] 独立董事任期规定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8] 补选规定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60日内完成独立董事补选[9][10]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3] 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4]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9] 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0]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24] 信息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公司协助职责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4] - 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4]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1] - 给予与职责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1]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法律和章程规定执行[28]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和修改[28] - 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8] - 制度于2025年12月10日发布[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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