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设集团(603018) - 华设集团章程修订对比
华设集团华设集团(SH:603018)2025-12-10 17:16

人员变动与任职规定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2] - 因犯罪等特定情况人员不能担任董事[9][1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 - 股东买入超比例有表决权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8]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相关部门诉讼[3][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报告规定删除[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7]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8] 股东会与董事会权限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6] - 单笔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况需股东会审议[6]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11] - 股东会授予董事会批准特定交易权限,涉及多项指标比例[12] 交易与担保规定 - “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等不同情况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及披露[16][17]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等需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8] 财务管理与报告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财务会计报告[23]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25%[2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24]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24] - 公司合并、分立等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24]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公示,清算组应在15日内成立[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