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股份(60370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2]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4]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6] - 沟通方式有官网、上证e互动平台等,形式包括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等[5] 投资者说明会 - 应采取便于参与的方式,会前发布公告并征集问题[7] - 参与人员包括董事长或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9] - 当年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六种情形时应召开[10] 管理职责与人员 - 董事会秘书为事务负责人,证券部是职能部门[10]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沟通活动等[10] 信息披露与档案管理 - 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 - 活动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涉及敏感信息应告知关注公告并解释规则[13] - 不得用活动交流代替信息披露,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需立即公告并采取措施[13] - 建立管理档案,记载活动参与人员、时间等情况[13] - 档案分类保存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3]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证监会、上交所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15]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16]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