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股份(603701)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资金占用制度 - 建立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长效机制[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3] - 公司不得多种方式为关联方提供资金[5] 担保规定 - 股东会审议为关联方担保议案,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需其他股东半数以上通过[6]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7] 执行监督 - 董事会按权限审议关联交易,严格执行资金审批和支付规定[7]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9] - 内审部监督检查经营和内控情况[10] - 财务部门定期检查并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11] 责任追究 - 关联方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违规追究责任[13] - 相关董事对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可向关联方追偿[15] - 公司或子公司出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违规现象,责任人受经济处分[15] 制度适用 - 本制度未规定的适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17] - 与后续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17]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