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设集团(60301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华设集团华设集团(SH:603018)2025-12-10 17:17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董事每届任期3年[3]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4]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由董事会审议[5]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由董事会审议[5] 担保与议案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议案,需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在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时提出临时董事会议案[1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6] - 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会议[16]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分别需提前10日和5日书面通知相关人员[17]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至少2个工作日发出书面通知[19] 会议相关规定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问题可联名要求延期会议或审议,公司应披露情况[19]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1]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21]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22]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通过其他方式召开[23] 表决与决议 - 表决票作为公司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26]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31] - 提案未获通过,1个月内董事会会议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8] - 董事需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后5个工作日内对会议相关记录签字确认[30]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需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27]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28]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会议可举行,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6]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应严格按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形成决议[28] - 董事会应及时修订议事规则的情形包括国家法规修改、公司章程修改、股东会决定修改[34] - 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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