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股份(60370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 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信息报 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第一时间将 相关信息向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报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派驻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参股子公司。 1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