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股份(60370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短线交易、限 售期出售股票、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股票买卖管理 第五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不得 转让: (一)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离职后半年内; (三)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四)本人因涉嫌与本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