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股份(60370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德宏股份德宏股份(SH:603701)2025-12-10 17:1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等[7]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制定选聘政策等[9]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并参与考核负责人[10] 财务披露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6] - 会议召开前三日发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6]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其他规定 - 会议资料由公司证券部保存,期限至少十年[17] - 公司存在内控问题时督促整改与追责[13] - 发现董高人员违规可通报、报告或提解任建议[14] - 认为必要可聘请中介,费用公司承担[14]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