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设集团(603018) - 17-子公司管理制度
华设集团华设集团(SH:603018)2025-12-10 17:17

子公司人员管理 - 派往子公司董监高需五年以上工作经历[7] - 派往子公司董监高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将更换[9] - 公司按出资或章程约定向子公司委派人员[14] - 参股公司关键岗位人员调整变动按权限报备或报董事会批准[14] - 子公司中层及以下员工考核方案自定并报公司备案[26] 子公司会议与决议 - 子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提前20个工作日报公司[12] - 子公司实施重大事项经股东会审议且过半数股东同意[12] - 子公司做出决议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公司[13] 子公司汇报制度 - 子公司总经理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上半年结束后半月内汇报[11] - 子公司年度结束20日、半年度结束15日、每月结束10日送财务报告[16] - 获批准投资及大额固定资产采购项目子公司每季度汇报进展[19] 子公司重大事项管理 - 子公司对外投资及单次采购超20万元大额固定资产接受公司管理[19] - 子公司及时提供可能对公司重大影响信息[20] 子公司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24] - 审计办公室对相关公司审计包括法规执行等情况[24] - 子公司相关负责人调离子公司时实施离任审计[24] 子公司考核 - 公司以会计年度对子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25] - 公司每年从营收、净利润等方面下达子公司考核目标[26] 子公司其他管理 - 合并报表内持股超50%子公司属控股子公司[2] - 子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制度需报备公司[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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