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资源(603505) -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金石资源金石资源(SH:603505)2025-12-10 17:17

关联人认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个人股东为关联自然人[7] - 过去12个月内或相关协议安排生效后12个月内存在规定情形的为关联人[8] 关联交易表决 - 股东会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东过半数通过[11] - 董事会对与董事有关联关系的议案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审计委员会对与成员有关联关系的议案决议,须经非关联成员过半数通过[14] - 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表决时关联方应回避,不计入表决权总数[9][12][14] 关联交易决策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需履行决策程序并披露[17]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7]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关联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9] 其他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连续12个月内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0]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为计算标准适用规定,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22]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8]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或出售股权达到披露标准需披露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及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31] - 标的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有资产评估等情况需披露相关基本情况[31]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100%且交易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需说明原因等[32] - 公司因购买或出售资产可能导致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需明确解决方案并在交易实施完成前解决[32]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34] - 本制度未规定或与相关法律法规冲突时,依相关规定执行[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