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4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3793332元,股份每股面值为1元[6][14] - 公司发起人有195人,于2011年1月10日以净资产出资[16] 股权结构 - 明图章等多位发起人认购股权及持股比例明确[16][17][18][19][20][21] - 公司股份总数为683793332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4] - 截止2011年1月10日,发起人认购股权合计7800万股,占比100%[2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持股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获股利等利益分配,可请求召开股东会等[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特定诉讼请求权[36]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特定事项[44]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6][5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8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10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财务报告,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2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2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80%[132]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10天通知[13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4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49]
华设集团(603018) - 华设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