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设集团(603018) - 9-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2]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2]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2]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2] - 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等[4] 薪酬审议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4]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4] 会议安排 - 每年召开次数根据公司董事会需审议议案审核程序安排[7] - 召开前两天通知全体委员[7]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7]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