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设集团(603018) - 7-董事会提名与人力资源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构成 - 董事会提名与人力资源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2]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2]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2] 职责与程序 - 负责拟定标准程序,遴选审核人选及重大事项并提建议[4] - 选任需提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6]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两天通知全体委员[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7] - 讨论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过半数出席及通过[8]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