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设集团(603018) - 19-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华设集团华设集团(SH:603018)2025-12-10 17:17

制度目的 - 制度旨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1] 报告内容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1] - 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违规等情形[1] 责任主体 - 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对定期报告内容真实性等担责[2] 职责分工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在报告编制及披露中指导监督[3]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报告编制组织和披露[3] - 财务运营中心负责编制定期报告财务内容[3] 流程与追责 - 报告编制完成后董事会需审议并形成决议[4] - 发生重大差错董事会追究责任人责任并披露信息[5]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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