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架构与治理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其职权,3名监事将卸任[5] - 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职权有修改[7][32] - 董事会由十一至十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78] - 监事会由三至七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06]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5288619348股,全部为普通股[19]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2]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1] - 股东对违反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决策审批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等多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批准[33] - 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在1年内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不满30%等的购买出售资产事项[86] 会议制度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2] - 审计委员会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5] - 公司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少于40%或80%[117]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4]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作工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49]
包钢股份(600010) - 包钢股份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