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发集团(601686)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子公司定义 - 母公司持有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为子公司[4] 报告与管理 - 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等人员每年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年度述职报告,连续2年考核不符要求将被更换[12] - 子公司、分公司每月递交月度财务报表,每季度递交季度财务报表[14] - 子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按要求递交年度报告、决算报告及下一年度预算报告[14] - 母公司将子公司纳入全面预算、决算管理,子公司也需实行[15] 经营限制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须服从和服务于母公司战略规划[17] - 子公司购置和处置不动产、生产设备和办公车辆需报批[17] - 子公司不得从事股票、债券等风险投资或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19] 信息披露 - 子公司、分公司信息披露依母公司制度执行[21] - 子、分公司重大信息及时准确通报母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是第一责任人[22][24] - 对外投资、担保等行为属重大信息[27] 内控与监督 - 子公司参照公司制度建章立制并备案,进行内控体系建设与评价[24] - 公司对子、分公司实施定期报告、实体考核、监督审计等制度[26] - 母公司不定期派审计人员检查子、分公司财务及经营活动[26] - 母公司委派和聘任人员定期述职并接受考核[28] - 母公司定期评价子、分公司内控制度实施及检查监督工作[2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改[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