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3] 股东会召集流程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程序同独立董事提议[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2] 会议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2] -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交易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上午9:15开始,下午3:00结束[15] - 会议记录应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9] 股东会决议规则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非关联股东表决,普通决议过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2/3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25] 投票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4]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25]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23]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等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26] - 会议登记册由公司制作,记载参会人员相关事项[28]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应作报告[32] - 股东会表决需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审议关联事项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与[27]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27]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所持股份表决结果计为“弃权”[27] - 会议主持人或股东可要求对投票数组织点票[28]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明细,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28]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28]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选举通过当天就任[28] - 派现、送股等提案通过后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8]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方式违法违规或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29] - 本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废止[31]
海南海药(000566)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