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00056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海南海药海南海药(SZ:000566)2025-12-10 17:3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提名委员会职责与决策 - 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提任免建议[6]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7] 会议相关规定 - 提前三天发通知,特殊情况除外[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意见过半数通过[10] - 独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11]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视为不能履职[11]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十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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