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和 成(00200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新和成新和成(SZ:002001)2025-12-10 17:46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2]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6] - 董事会有权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非货币财产出资需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6]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 法定代表人辞任,董事会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5]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7]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轻微瑕疵除外)[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对相关致损行为可书面请求起诉或自己起诉[8][9]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请求30日内未起诉或情况紧急时,股东可自己名义起诉[9] 股东会审议 - 股东会需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1] - 股东会需审议单笔或累计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11]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融资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授权次年股东会召开日失效[11] 担保事项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2]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担保议案,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需经出席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2] 股东会召集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1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股东会[14]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或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14] 决议通过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16][17] 董事提名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股东持股比例由3%改为1%以上[17] 会议主持 - 不同主体召集的股东会由相应人员主持,主持人违规时可推举新主持人[16] 董事任职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20] - 兼任高管和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20]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勤勉等义务[20][21] - 董事需对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0][21] 董事解任 - 董事辞职或辞任,公司2日内披露情况,特定情况60日内完成补选[22] - 股东会可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解任董事可要求赔偿[23]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任职有持股、工作经验等限制[24][25]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6] 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设置审计、战略等专门委员会,各有职责和人员要求[27][29] 人员调整 - 公司副总裁人数从3名调整为2 - 5名[3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0]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25%[31] 公司合并分立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可不经过股东会决议[3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33] 公司解散清算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在公司经营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4] - 修改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4] - 公司特定情形解散应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35] 其他 - 本章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附件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36]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