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纳药厂(68879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华纳药厂华纳药厂(SH:688799)2025-12-10 17:47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对股东会负责并 报告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份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七)在《公司章程》规定权限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