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纳药厂(68879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募集 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对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 露程序、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