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发集团(60168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修订
友发集团友发集团(SH:601686)2025-12-10 17:4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5]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保障公平公正[9] - 一般程序包括提议、审查、审议、批准、签约等步骤[10] 评价要素及权重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1] 审计费用相关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12] 续聘与改聘 - 续聘时审计委员会评价,肯定意见提交审议,否定意见改聘[12] - 出现分包转包等情况应改聘[13] 监督与管理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及监督工作,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和监督评估报告[9] - 监督选聘过程,违规应报告董事会[16] - 注册会计师弄虚作假出具不实报告,审计委员会通报有关部门处罚[17] 文件与资料 - 选聘文件应含基本信息、评价要素和评分标准,结果及时公示[10]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9]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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