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和 成(00200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新和成新和成(SZ:002001)2025-12-10 17:4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5] - 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14] 董事任期与任职限制 - 董事、董事长等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5] - 特定七种情形者不能担任董事,如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8] - 部分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7] 董事履职规定 - 董事连续二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应提议解除职务[13] - 董事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出席次数超总次数二分之一,应书面说明并披露[13]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多方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8]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2]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4]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5] 公司决策权限 - 新增借款按比例由不同层级批准[30] - 投资项目按金额由不同层级批准[31] - 对外担保需特定人员同意或股东会批准[32] - 收购、出售资产按情况由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33][35] 董事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2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25]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8]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包含多项内容[44] 其他规定 - 董事长每六个月报告生产经营等重要事项[41] - 关联交易等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2]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48] - 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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