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和 成(00200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 由董事会选举一名独立董事成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 ...